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11元。

处罚文书显示,当事人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该条款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文化产品。